???一、事项名称:核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合格证
二、设定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》第三十三条;《江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〉办法》第二十八条
三、申请条件:1.从事临床工作的,应取得执业医师资格
2.从事医技和辅助工作的,应取得相应卫生技术专业技术职称
3.经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考核,并取得相应的合格证书
四、办理材料:申请人的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复印件;一寸免冠照片两张;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和培训合格证明
五、办事程序:申请—受理—审核—发证
六、办理地点:新干县淦中大道6号 行政服务中心大厅 卫生计生窗口
七、办理时限:法定时限:15工作日,承诺时限:15工作日
八、办理时间:周一至周五:上午9:00-12:00 下午:14:00-17:30 (法定节假日除外)
九、收费标准及依据:无
十、联系电话:0796-2611972
十一、监督投诉电话:0796-2602346